网络陷阱
两名无业人员被处刑罚
经事先预谋,利用QQ聊天方式冒充女性在网上搭识一男子,约出网友见面时实施抢劫,9月8日,被告沈健、姚晓枫被南汇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分处罚金4500元和3500元。
2007年8月4日晚,家住奉贤区的无业人员沈健、姚晓枫经事先预谋,利用QQ聊天方式冒充女性在网上搭识了网友何某。
同月6日晚上,沈健、姚晓枫以网友见面形式将何某骗至南汇区新场镇一偏僻处,由沈健手持水果刀威胁,殴打何的头面部,并向其强索钱财。后又将何某带至奉贤区南桥镇一小区公寓内,劫得何的钱款250元,并催促何再向其同学借款。
次日早晨,沈健带领何某去同学处取钱时,何某伺机逃跑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8年5月,被告沈健、姚晓枫分别被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沈健、姚晓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公民财物,依法均已构成抢劫罪,分别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沈健曾因故意犯罪被科刑,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处有期徒刑的本罪,依法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 | 法律顾问 | 关于我们 | 版权申明 | 付款方式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 @ 2005 77169.Net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夏黑客同盟 版权所有 北京市电信通提供网络带宽